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
主要職責: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至少有4次會議,以透過審計委員會方式進行。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表重要查核或核閱結果,並說明近期法令修正對公司之影響。以上事項均與與會人員充分討論及溝通。
- 本公司按月提供獨立董事稽核報告,且稽核主管亦於審計委員會中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二、111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03/15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05/11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08/12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11/10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三、111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02/25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05/11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08/12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11/10 |
|
本次會議無意見 |
111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最近一次召開日期為111年11月10日。
職稱 |
姓名 |
應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次數 |
未出席或委託出席 |
出席率 |
獨立董事 |
蔡 高 忠 |
7 |
6 |
1 | 86% |
獨立董事 |
賴 源 河 |
7 |
7 |
0 | 100% |
獨立董事 |
韓 立 群 |
7 |
7 |
0 | 100% |
獨立董事 |
梁 啓 銘 |
7 |
7 |
0 | 100% |